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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調解廣福安花園業主代表達成共識 擬定於三月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


就近月廣福安花園發生的物業管理爭議,房屋局日前安排廣福安社區互助會及事實管理實體等業主代表召開協調會議。代表均共識於本年3月下旬重新依法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並擬定於3月6日(星期六)在廣福安花園進行講解會。 為協助調解私人樓宇廣福安花園的物業管理爭議,房屋局於日前(2月5日)於局內安排了廣福安社區互助會及事實管理實體等業主代表召開會議。會上,房屋局協調業主各方共同合作並盡快重新依法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選出新一屆管理委員會及讓業主議決大廈管理的模式。 由於上屆管理委員會的任期已完結,故現時廣福安花園沒有管委會,而管理模式是以自管的模式進行。經協商後,業主代表達成共識,並同意定於3月底前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選出新一屆管理委員會及讓業主議決大廈管理的模式。為有效向業主講解成立管理委員會之目的及職能、分析由分層所有人(即業主)自管大廈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的相關情況及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之法定程序,業主代表亦共識於3月6日(星期六)在廣福安花園召開講解會,屆時,房屋局將派員向業主講解相關的事宜。 房屋局一直以中立角色居中協助調解樓宇管理的爭議,提供有利問題解決之分析及意見,務求爭議各方能理性磋商,達成和解,並向業主提供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的運作指引,以協助大會能依法進行及進行有效的樓宇管理,呼籲廣福安花園業主踴躍參與自身的樓宇管理事務,共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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