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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金於6月1日起運作


第17/2022號行政法規《教育基金》2022年6月1日生效,學生福利基金、教育發展基金及高等教育基金正式合併為教育基金。該基金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內運作,為具有行政及財政自治權和擁有本身財產的公法人。

教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於6月1日上午9時召開了第一次會議,會議由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教青局局長龔志明主持,與會委員包括教青局副局長丁少雄、阮佩賢及黃嘉祺,教育資源廳廳長馮若梅,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吳志強,以及財政局副局長鍾聖心。

基金旨在配合特區政府的教育制度及教育發展政策,在基金可動用預算資金範圍內,對有助於保障和提升教育素質、學生綜合能力及競爭力的各類項目及活動提供資助和獎勵,以及向學生提供助學金和福利。2021/2022學年原由學生福利基金、教育發展基金及高等教育基金提供的各項資助計劃由教育基金繼續執行,已向三個基金提交的資助申請及已獲批的資助申請仍然有效,由教育基金繼續處理。有關教育基金的資訊,可瀏覽教青局以下網站(www.dsedj.gov.mo/fe/)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