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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檢出一外賣店自製豆漿含過量蠟樣芽孢桿菌勒令停售


市政署透過常規食品抽檢,於一外賣店製備並出售的豆漿樣本中驗出含過量蠟樣芽孢桿菌。市政署已跟進處理,即時勒令涉事食店停售問題產品及整頓場所衛生,並將會對涉事食店進行複查複檢,以保障食品安全。

該款含過量蠟樣芽孢桿菌的豆漿樣本,抽取自澳門菜園涌邊街462號濠江花園第五座地下B舖的“順滋味”,涉事產品於上址生產製備並直接銷售,未有分銷供應其他店舖。由於該樣本檢測結果不符合GL 009 DSA 2015《即食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的相關規定,存在食用風險。市政署已即時跟進處理,勒令涉事食店停售問題產品,並督促場所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對食品貯存狀況、食品處理流程及人員衛生情況作出檢討及整頓;要求場所負責人安排員工修讀食品衛生督導課程及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業界培訓課程,加強員工的食品及個人衛生意識。

蠟樣芽孢桿菌廣泛存在於自然環境中,包括泥土、灰塵、空氣、污水等。倘若食品的處理、製作或貯存過程不遵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會增加蠟樣芽孢桿菌生長繁殖的風險。食品被蠟樣芽孢桿菌污染後的外觀大多不會出現腐敗變質的情況,難以通過肉眼辨別食品是否被蠟樣芽胞桿菌污染。此外,蠟樣芽孢桿菌的最佳生長溫度約為攝氏30至37度,故此夏季是發生由蠟樣芽孢桿菌引致食物中毒的高發期。日常食用的豆漿、米飯、蔬菜、肉類及腐乳等是較容易受污染的食品。主要成因與製作或保存食品不當有關,食品在不當的環境中放置過長,使蠟樣芽孢桿菌大量繁殖並產生毒素。因此控制食品的貯存溫度是預防由蠟樣芽孢桿菌引起的食物中毒的關鍵。一般情況下,進食含過量蠟樣芽孢桿菌及其他致病性芽孢桿菌或其耐熱毒素的食品,可能引致腸胃不適,例如嘔吐及腹瀉。

為減低食品安全風險,市政署呼籲業界必須遵守食品衛生及安全要求,注意環境及個人衛生,確保食品的儲存及製作過程安全衛生,時刻留意貯存溫度,生熟食品應妥善分開存放及處理,避免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