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氹仔往返江門航線明開航


港務局批准粵通船務有限公司自本月29日起營運氹仔客運碼頭往返江門港澳碼頭的航線。 港務局於1月14日按照《海上客運》行政法規,向包括粵通船務有限公司在內的五家具備營運要件的公司,發出定期海上客運准照及相應的海上航線許可。 根據《海上客運》行政法規,定期海上客運准照及海上航線許可的有效期為十年。同時,所有獲發准照的營運公司均須在准照發出日起計一百八十日內開始經營有關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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