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表示,進一步放寬外僱和外僱家屬入境限制的適用對象第1至3類所指人士,凡屬孟加拉、尼泊爾、尼日利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越南籍,在首次入境時,必須預先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申辦有效澳門簽證方可進入本澳。 治安警察局表示,適用對象第3類所指的人士,首次入境時尚須出示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發出的證明書。 另外,身處本澳的外籍人士如計劃往返內地和澳門,需遵照第4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