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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進一步放寬所有國籍外地僱員進入本澳的入境限制 望廈體育中心疫苗接種站下周一停止服務

附圖.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今舉行記者會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於今(9)日舉行記者會,衛生局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傳染病防控處梁亦好處長、旅遊局公共關係處藍同好處長、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李德輝處長分別介紹了本澳及鄰近地區整體防疫情況。

梁亦好處長報告,截至6月9日,本澳連續243天沒有新增本地確診個案。現時本澳累計83例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病例,累計死亡0例,累計出院83例,無任何醫務人員受到感染。累計有 171例無症狀感染者中,均為境外輸入病例,12例住院隔離中,159例康復期隔離或已解除康復期隔離。路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現12例無症狀感染者,2例輸入性復陽個案,0例康復期隔離人士,5名密切接觸者或醫學觀察中。

另外,在過去24小時,衛生局接獲3宗不良事件通報,包括0宗嚴重不良事件,3宗輕微不良事件(2例為國藥滅活疫苗,1例為BNT mRNA 疫苗);由開始接種疫苗至今累計5,204宗不良事件通報,包括14宗嚴重不良事件,5,190宗輕微不良事件。病毒核酸檢測方面,昨(8)日全澳的核酸檢測採樣總數為13,827人次。6月2日至6月8日連續7日需接受醫學觀察人士共新增543人。截至昨(8)日,累計醫學觀察人士有65,051人。現正進行醫學觀察人士有1,058人,1,047人在指定酒店、11人在衛生局設施。

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接種方面,梁亦好處長宣佈,因澳門疫苗接種率已達到一定水平,望廈體育中心大型社區疫苗接種站目前每日接種量不超過100人次,其他疫苗接種站亦有充足的預約額。為合理調配人力資源,6月13日(下周一)起關閉該接種點。已預約於6月13日或以後在該處接種疫苗的人士,將由鏡湖醫院另行通知接種時間及地點。而截至今(9)日下午4時,本澳累計已接種新冠疫苗劑數為1,424,125劑,已接種至少1劑人數共有610,913人,其中僅接種第1劑有29,505人,已接種第2劑有311,613人,已接種第3劑有269,795人。

就記者關注日後會否推行10+7或7+7的措施,她表示,現時正參考內地相關資料,內地14天集中隔離結束後的7天措施,內地不同省市有不同的措施,有些地方是居家隔離,有些地方則是居家健康監察,具體的措施也不盡相同。衛生局現時正進行分析,就本澳的10+7方案作出規劃,整體方向是既要符合防疫需要,又可以減少對居民的影響,有具體方案將儘快公佈。她又表示,澳門會先推行10+7的措施,作經驗總結後再考慮有否條件推行7+7的措施。至於港澳免隔離通關進展方面,她指出,澳門與內地及香港都有在不同層面上溝通,而港澳免隔離通關需要考慮當地疫情是否平穩,且需與內地措施一致,假如內地與香港可實施免隔離通關,澳門很大程度會同步,但前提是香港疫情平穩。

就記者問及核酸檢測方面問題,她表示,本澳目前核酸檢測要求主要為居民有通關需要及感染風險較高的重點工作人群作定期核酸檢測,故核酸檢測仍需繼續,並會因應防疫政策作出全面檢視,將儘早公布具體調整核檢頻率。另外,大型活動整體防疫措施是會因應疫情作出調整,整體方向是既能舉行大型活動,符合居民生活需要或經濟活動需要,同時平衡防疫需要,舉辦活動時,相信每個活動主辦方會按照疫情實際情況,考慮參與者地區、涉及風險作出相應核酸檢測要求。

另外,自5月31實施進一步放寬澳門居民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境條件,至今共收到54人申請,所有個案正處於審批階段。至於家務工作外國籍外僱豁免入境申請方面,她表示,截至今(9)日下午1時,有關家務工作外國籍外僱豁免入境限制計劃的申請人數為100人,其中55人已獲批准,40人未符合條件而被拒絕,5人自行取消申請。

她又宣佈,按照本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考慮到社會需要,特區政府將進一步放寬所有國籍外地僱員進入本澳的入境限制,措施同時惠及專業外地僱員家屬。該措施的適用對象為根據第6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規定禁止入境並屬以下3類人士:

1. 持有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或「以工作為目的之入境憑證」;

2. 持有由勞工事務局發出的「專業外地僱員聘用許可」及治安警察局「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申請初審通過的「申請文件回執」;

3. 持有專業外地僱員家團成員的「逗留特別許可」。

當中共有2項措施,第1項措施為所有適用對象所指人士,經中國內地入境本澳,毋須向衛生當局預先作出申請,即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條件的前提下入境澳門,於6月13日零時實施;第2項措施為所有適用對象所指人士經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外國入境,外僱須由僱主向衛生局作出申請,專業外僱家屬須由專業外僱申請,無名額限制,但外僱、準外僱及12歲或以上的家屬必須已完成疫苗接種程序,僱主須承諾在僱員或準僱員不能支付醫學觀察酒店和醫療費用時支付有關費用,計劃詳情於6月17日公佈,6月24日起接受申請。

李德輝處長則作出補充,表示進一步放寬外僱和外僱家屬入境限制的適用對象第1至3類所指人士,凡屬孟加拉、尼泊爾、尼日利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越南籍,在首次入境時,必須預先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申辦有效澳門簽證方可進入本澳;適用對象第3類所指的人士,首次入境時尚須出示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發出的證明書;身處本澳的外籍人士如計劃往返內地和澳門,應遵照第4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此外,也報告了過去一星期的出入境情況。藍同好處長則報告了在酒店進行醫學觀察的人數和醫學觀察酒店的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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