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表示,有關未被列入2011年中央儲蓄制度臨時名單的通知信已全部發出,如查詢後確認自己未被列入臨時名單,但沒有收到通知信的參與人,若2010年身處澳門至少183日或符合法規所指的四種原因而身處澳門不足183日,可於社保網頁下載或各服務點索取在澳狀況確認聲明書,於7月31日前進行在澳狀況確認程序。 截至6月9日為止,社保基金共收到約2,595份在澳狀況確認聲明書及相關文件,親臨或電話查詢共8,483人次。 對於有市民反映不明白為何去年已透過聲明異議程序被重新列入中儲2010年撥款確定名單,今年仍需進行在澳狀況確認,社保基金表示,上述人士中,只有長期居於本澳導致沒有任何出入境紀錄(包括2010年),才會被自動列入2011年撥款的臨時名單,無須進行在澳狀況確認。而因為法規所指的四種原因,包括就讀由當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程度課程、因傷病住院、年滿65歲並以內地為常居地、受僱於已在社保基金登錄的僱主且被派往澳門以外地方工作,而未有身處澳門足183日紀錄的參與人,由於其在澳狀況有可能改變,如就讀的課程完結、病癒、移居外地等,故即使去年已辦理聲明異議程序,今年仍須進行在澳狀況確認。 在澳狀況確認聲明書可遞交分佈全澳的80多個服務點,包括位於美珊枝街七號的2011年中央儲蓄制度臨時服務中心、民署轄下北區或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街總、工聯、婦聯、明愛、中總、僑總、退休、退役及領取撫恤金人士協會。為節省辦理時間,社保基金呼籲市民,在填寫在澳狀況確認聲明書後,如對遞交相關證明文件方面有疑問,可先致電2852 3333或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查詢,以免因文件未齊而需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