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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外地僱員法》將完善規範外僱問題


人力資源辦公室代主任盧瑞冰相信,《聘用外地僱員法》實施後,可更全面和完善規範有關外地僱員的問題。 盧瑞冰回覆議員李從正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將於4月26日起實施的《聘用外地僱員法》,將更嚴謹規範外地僱員的審批程序,加強監管外僱的聘用及加強處罰未獲許可的聘用行為。 回覆指出,《聘用外地僱員法》內已就批給許可的標準作出了嚴謹規範,政府今後將以此依據進一步完善輸入外地僱員的審批及有關工作。政府將以開放態度繼續聽取社會及本地僱員對有關輸入外地僱員的意見,致力在有關法律生效前制訂補充性行政法規,以求可更加完善對外地僱員申請的審批程序、監管及相關工作。 盧瑞冰強調,政府了解社會對外僱數量限制等方面的意見,會因應澳門經濟環境、社會發展、人資市場等多方面客觀因素而作出詳細綜合考量,並會根據澳門實際情況分析、評估外地僱員數量對本澳經濟及人力資源供求狀況帶來的影響,一切以澳門的整體利益為依歸。 她補充,根據第11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該辦公室是對澳門勞動市場人力資源變化作持續分析,以及執行處理聘用外地僱員申請。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054/IV/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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