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為經營手信業食品零售範疇的「誠信店」制定行業守則,該會要求「誠信店」恪守有關的行業守則,以保證「誠信店」營商誠信、服務優質的形象。 根據第4/95/M號法律,消委會有協助及鼓勵經濟及專業代表團體編製管制其會員活動的法例的職責,基於此,消委會始自2002年向「誠信店」發出一般守則要求「誠信店」遵守,其後更因應不同行業的實際運作及社會發展,先後為珠寶、手機、衣履皮革多個零售行業,以及地產中介及美容服務等共十一個行業的「誠信店」制定行業守則,有關的守則並成為消委會評審「誠信店」是否獲續發年度優質標誌的重要指標之一,消委會相信透過「誠信店」切實執行各項守則,無論對維護消費者權益與及促進本澳旅遊城市的發展,都有其積極與正面的作用。 手信業,尤其食品零售業是本澳一個傳統與重要的零售行業,隨着本澳旅遊業的持續發展,有關行業也有相應發展,2010年,旅客人均消費為澳門幣七百七十多元,手信/食品就佔了當中的24%,而目前消委會的經營手信業務的「誠信店」已增加至五十多間,當中又以經營肉乾、餅食等的零售業務為多,為了進一步提升手信業食品零售範疇的產品與服務質素,消委會為該行業制定了「手信業(食品零售)行業守則」,主要內容是要求「誠信店」必需保證其使用的秤量設備或工具之準確度;確保出售的食品的衛生情況等,消委會表示,「手信業(食品零售)行業守則」已得到澳門餅食手信業商會支持,並承諾會推動其會員執行有關的守則。 消委會呼籲相關行業的「誠信店」恪守「手信業(食品零售)行業守則」,藉此提升本澳手信業食品零售範疇的整體形象,該會亦會就「誠信店」執行有該行業守則的情況,作為評核「誠信店」表現的重要指標。 消委會稍後會將「手信業(食品零售)行業守則」印成單張予以推廣,讓消費者及各地旅客對本澳食品手信業,尤其消委會「誠信店」的營商之道與服務水平有更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