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系統是本澳近年其中一項重大的基建項目,運輸基建辦公室在籌建工作展開時,已非常著重對內部工作及顧問服務的有效監督,透過逐步落實不同的管理措施,對財務安排、文件管理和外判服務評核作出持續優化,以期提升工作效率和善用公帑。與此同時,運建辦也期望透過第三方的協助,從獨立角度對輕軌項目的工作進行評估和提供建議。 運建辦十分重視是次專項審計報告,積極採取跟進措施檢視和優化現行的監控工作,並訂立內部監察機制和成立常規性的跟進小組,持續完善輕軌項目的財務管理、成本控制及質量監控,有效協調後續的跟蹤審計工作,使輕軌系統的建設工作更趨完善。 運建辦自成立後,基於特區政府於07年公佈的輕軌一期總造價估算範圍,因應原材料價格上漲、匯率變動、環保施工需要及區域發展令載客量上升等因素,按09年物價指數計算對輕軌系統的造價估算更新。由於系統建設橫跨多年,籌建過程中,會透過對估算進行"貼現",從而評估工程的預算變化。另一方面,參考世界各地對同類基建項目的估算方式,綜合交通換乘樞紐的建設都不會納入輕軌預算內,而列車及系統的維護屬於營運服務,也不應列入項目的建設成本。輕軌工程目前正進行細部設計的工作,過程中,運建辦要求設計單位採用"實而不華"的理念,在設計階段對土建開支作出控制。而隨著未來各項土建工程進行招標和判給,運建辦也會嚴格管理承建單位,做好工程費用的監控。 輕軌是一個技術含量高、複雜性強的社會工程項目,牽涉的工作內容錯綜複雜、環環相扣,而且需要配合不同時期的政策及社會因素,加上項目顧問招標以及列車和系統採購招標遇到行政上訴和司法程序等不可預視的情況,都阻延了前述項目的執行和之後的細部設計及土建工作進程。運建辦雖然已對各項工作進行調整,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已影響原定的工作計劃和預算執行。 針對項目管理及技術援助服務的監管方面,運建辦在項目執行中一直嚴格要求項目顧問履行合同責任,並採取適當措施監管。期間,項目顧問曾因未達合同要求而被運建辦處罰。同時,運建辦也定期檢視項目顧問技術團隊的工作表現,並以嚴謹審慎的態度處理其提交的文件,從而確保顧問服務的質量,最終使輕軌系統的設計和建設更能切合大眾市民的使用需求。 運建辦一直秉持公平、公正及公開的原則和方式,依法進行採購程序。由於開展軌道系統的建設前期多涉及研究性質的工作,故多採用直接判給。在審計報告提及的31項已判給的項目中,一半以上的項目只能由本地的特定專業機構、專營公司進行或需向外地專業機構進行判給。隨著項目的不斷推進,運建辦會因應不同的項目性質,綜合考慮軌道技術要求及本地參與等元素而採取不同的採購形式。例如在10年下半年已進行的土建工程細部設計,運建辦便向不少於三間公司進行書面詢價,對於日後展開的土建工程將以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 運建辦相信,透過是次第一階段的審計工作,深化了對輕軌項目管理工作的考慮,為輕軌系統項目的長遠管理帶來正面的推動作用。這次專項審計工作也加深了運建辦與審計署的溝通及了解,為日後繼續進行的跟蹤審計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