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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為經澳門特別行政區輸往內地的葡萄酒提供通關徵稅便利措施合作安排


今天下午,在政府總部,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博士見證下,簽署了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為經澳門特別行政區輸往內地的葡萄酒提供通關徵稅便利措施合作安排",出席簽署儀式的澳方主禮嘉賓有:行政長官崔世安博士、中聯辦李本鈞副主任、保安司張國華司長、海關徐禮恒關長、行政長官辦公室譚俊榮主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黃傳發主任、經濟局戴建業代局長及出入口商會徐偉坤理事長,內地海關主禮嘉賓有:海關總署孫毅彪副署長、海關總署緝私局金時鋒局長、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王克光副主任、拱北海關王社建關長及海關總署關稅司姜皓副司長。 合作安排自簽署日生效,日後,合符安排要求的葡萄酒出口商在經濟局作出申請登記後,便可享受通關徵稅便利安排,貨品清關時間將可縮短到3至7天,如出口商在進口前10天提前向內地海關申請葡萄酒預先評稅,報關程序更可於1天內完成。目前先在拱北海關轄區內橫琴口岸作試點,6至9個月後會再考慮擴展至內地其他主要城市。 據統計,2010年入口本澳的葡萄酒貨值達十四億澳門幣,出口貨值亦有一億澳門幣。對比2009年葡萄酒進出口的貨值有大幅增長,而內地市場潛力優厚,新措施有助澳門葡萄酒出口商更便捷進入內地市場,對業界發展提供幫助。 這次成功簽訂了上述合作安排,全頼得到澳門特區政府、海關總署及澳門業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澳門海關表示希望協助合法守法的業界能透過有關安排增加從澳門出口輸往內地的葡萄酒的數量,冀望對業界的發展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