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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儲蓄制度2011年撥款臨時名單公佈


中央儲蓄制度2011年撥款臨時名單今日公佈,市民可以透過24小時語音熱線28230230、社會保障基金網頁www.fss.gov.mo及全澳80多個服務點(與第一層社保服務點一樣)查詢有關名單。另外,因為未有2010年身處澳門足183日紀錄而未被列入臨時名單的人士,需要進行在澳狀況確認程序,社保基金會陸續向有關人士寄發通知書。社保基金表示,長期居於本澳導致沒有任何出入境紀錄的人士,如去年已透過聲明異議程序被重新列入中央儲蓄制度2010年撥款的確定名單,且今年仍無出入境紀錄,會被自動列入2011年撥款的臨時名單,無須進行在澳狀況確認程序。 為進一步落實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行政長官於2011年施政報告中提及,建議向每個合資格的中央儲蓄制度戶口注資澳門幣6,000元。根據第9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5月至7月是中央儲蓄制度2011年撥款參與人臨時名單的編制及作通知的期間,社會保障基金已初步完成有關臨時名單的編製工作,符合以下三項要件的參與人,會被列入臨時名單,現時被列入名單的參與人共有293,393人:
1. 2010年12月31日或之前年滿22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
2. 2011年1月1日仍在生;
3. 2010年內至少有183身處澳門。 被列入臨時名單的參與人無須辦理任何手續,而為節約資源及減省行政程序,社保今年不會向被列入臨時名單的參與人寄發通知書。 另外,因為未有2010年身處澳門足183日紀錄而未被列入臨時名單的參與人有 88,778人,有關人士會於5月23日或之前收到由社保基金寄出的通知書及在澳狀況確認聲明書(在澳狀況確認聲明書也可於社保網頁或各服務點下載或索取),如符合以下要件,可由即日起至7月31日前向社保基金或80多個服務點遞交在澳狀況確認聲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1. 2010年內身處澳門至少183日;
2. 因以下四種原因身處澳門不足183日:
a. 就讀由當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程度課程;
b. 因傷病住院;
c. 年滿65歲並以內地為常居地;
d. 受僱於已在社保基金登錄的僱主,且被派往澳門以外地方工作。 社保基金在收到有關參與人遞交的在澳狀況確認聲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後,會進行分析及處理,如確認參與人2010年身處澳門至少183日,會將其重新列入臨時名單,如確認不足183日或未作出任何聲明的參與人,則不被列入臨時名單。 現時不被列入臨時名單或經在澳狀況確認程序後仍不被列入臨時名單的參與人,可於收到社保有關其不被列入臨時名單的通知後15日內,於社保網頁下載或於各服務點索取相關表格向社保基金提出聲明異議。 社保基金在美珊枝街七號開設中央儲蓄制度2011撥款工作臨時服務中心,集中為市民提供中央儲蓄制度的相關服務,同時,與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任意性制度登錄/補扣供款申請一樣,社保基金得到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婦女聯合總會、澳門明愛、澳門中華總商會、澳門歸僑總會、澳門退休、退役及撫恤金人士協會七個民間團體支持,加上民署轄下北區及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全澳會有合共80多個服務點為市民提供以下服務:
1. 查詢臨時名單;
2. 索取或遞交在澳狀況確認聲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3. 索取或遞交因不被列入臨時名單而作出的聲明異議表格;
4. 查詢確定名單;
5. 撥款後提取款項的申請。 社保基金預計,確定名單可於九月份內編制完成,當撥款轉入名單上參與人的帳戶後,以下合資格參與人可進行提取款項的申請:
1. 已年滿65歲;
2. 未滿65歲但正收取社保殘疾金並已超過一年;
3. 未滿65歲但屬嚴重傷病正負擔或預計須負擔龐大醫療開支。 市民如果想了解有關中央儲蓄制度2011年撥款工作的資訊,可以致電24小時語音熱線2823 0230、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2 3333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