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7月11日至18日暫停所有非維生必需的工商業活動期間,僱員雖為合理缺勤,但按現行《勞動關係法》相關規定,僱主亦無需支付停工期間的薪酬。然而,必須強調的是,政府歡迎企業和僱員同舟共濟,相互支持,例如在停工期間,企業可考慮以先享受年假的方式讓僱員放假。 另外,金融管理局也會與銀行公會協調,於7月11日至18日期間可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緊急的服務,銀行業界會為此作出相關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