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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與旅遊學院合作啟動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


為配合澳門未來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催化本澳文化藝術團體形成專業化的機制,以及打穩本地文藝人才資源的基礎,文化局與旅遊學院合作,啟動澳門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項目分別由文化局推出「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而旅遊學院即將開辦的「藝術行政證書課程」,除了配合該項計劃外,報讀的學員學費亦會受到資助。主辦單位期望計劃能積極培育具備專業能力的文化藝術管理人才,促進本澳文化藝術團體的長遠發展。 旅遊學院開辦"藝術行政證書課程"
旅遊學院將於今年六月開辦「藝術行政證書課程」。課程由即日起至五月二十日期間接受報名。旅遊學院是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委員會積極聽取業界的意見,各小組先後舉辦多場文創業界座談會,來自視覺藝術、產品設計、時裝設計、文化藝術、文學與出版等業界人士出席,提出不少寶貴意見。其中亦關注到本澳藝術行政管理人才的培育,就此學院即展開籌劃相關課程的工作。有見台灣地區近年在文化創意藝術範疇發展百花齊放,起步快且已見成效,故旅遊學院與相關專業的台灣教授和學者針對澳門的需求而特別設計「藝術行政證書課程」。 「藝術行政證書課程」包括六個單元:藝術行政管理、文化經濟學導論、博物館學導論、中西藝術鑑賞、會展管理及實用公文寫作,合共二百三十四學時。入學要求為中學畢業、持有效本澳居民身份證及年滿十八歲。具學士學位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為鼓勵更多本地文化藝術團體及業界人士報讀,藉此優化本澳文化藝術發展之環境,文化局將為此課程的學員提供全數學費資助,學員出席率達80%以上,並經考核合格者,將獲發還所有學費。而文化局亦將此課程列入「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藝術行政證書課程」的資料,可致電旅遊學院八五九八三一六○與教務處聯絡。 文化局推出「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
文化局將於今年九月推出「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目的是希望透過工作的實踐,培養文化社團在策劃、統籌、活動管理和技術管理等工作職務的人才。凡在本澳註冊的文化藝術社團均可向文化局申請資助培訓一名人員,資助以每月不同的培訓時數分為三個不同的資助類別,各社團可按各自的實際情況作出申請。文化局希望藉此提供適當的條件,讓文化社團能為本地具有潛質的文化藝術管理人才提供實踐機會。 資助將於九月份起接受文化藝術社團申請,凡具高中畢業學歷或以上的本澳居民,由本澳註冊社團推薦並具備以下任一條件,包括:(一)具有文化、藝術及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二)具五年或以上本澳文化社團工作及營運經驗(由所屬社團提供證明文件或聲明書);(三)曾修讀總時數一百二十小時或以上之藝術行政管理相關課程者;(四)正在修讀由旅遊學院舉辦之「藝術行政證書課程」,均可申請有關資助。 資助類別分為第一類每月培訓時數為一百四十四小時、第二類每月培訓時數為八十小時、第三類每月培訓時數為四十小時。經批核成功後,文化局將資助每小時澳門幣八十元的金額。如欲進一步了解「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可致電八三九九六六一七吳小姐或八三九九六三九四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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