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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委員會決議各級法院於7月11日至15日暫停對外運作,僅依法處理緊急案件


法官委員會考慮到“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最新情況、特區政府宣佈採取的新一輪防疫措施以及最新的有關公共部門運作方面的規定,決議各級法院於7月11日至15日暫停對外運作,原則上不審理各類型案件及不接收訴訟當事人提交的各類訴訟文書,但處理下列緊急案件除外:人身保護令案、涉及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的強制住院和強制隔離案件、刑事簡易訴訟程序、偵查階段的司法介入、徒刑執行、行政拘留的案件,以及將超過羈押期要釋放嫌犯、將因時效屆滿而致追訴權消滅,和將因超逾《刑事訴訟法典》第309條規定押後聽證的最長期限會導致證據無效的案件等。

如涉及上述緊急案件或其他事宜,訴訟當事人可在下述時間向各級法院辦事處進行查詢:

單位

時間

電話

終審法院辦事處

7月11日至14日(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至下午1:00

下午2:30至5:45

7月15日(星期五):

上午9:00至下午1:00

下午2:30至5:30

8398 4117

中級法院辦事處

8398 4100

初級法院民事法庭、勞動法庭、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辦事處

8597 0378

初級法院輕微民事案件法庭辦事處

8597 0378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辦事處

8493 8289

刑事起訴法庭辦事處

8796 6527

行政法院辦事處

2835 6060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8398 4136

取消原訂於2022年7月11日至15日進行的不屬於上指緊急案件的庭審或措施,新的庭審或措施日期將另行通知。

其他如期進行的庭審或措施,負責相關案件的法院職員將聯繫須參與庭審或措施的人士在指定日期及時間到法院。

參與庭審或措施的人士應嚴格遵守特區政府訂定的各種防疫措施。

詳細資料請查閱法院網站:https://www.court.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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