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局邀請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機構,承辦短期食物補助服務,有意申請的機構可參閱章程細則,並於本年6月8日至9日遞交申請所需文件。 澳門特區政府關注近年物價不斷上漲,對居民生活素質構成影響,本年度施政工作,以「短期食物補助服務」(下稱「服務」)作為扶助弱勢社群的一項援助措施。為擴大「服務」的社區互助網絡,發揮社會援助效益,彰顯社區關懷,社會工作局(下稱"社工局")將公開邀請本澳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機構,遞交承辦是項服務之計劃。 凡依法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及登記的社團法人;以非營利的方式向公眾提供社會服務;且具三年或以上獲社工局發放經常性財政資助營運的社會服務機構,均符合申請資格,至於具體的申請事項請參閱本月5日公佈的章程細則,與此同時,有意承辦的機構有責任出席說明會,詳細了解服務方案、申請指引以及遴選程序等。 社工局將於6月8日至9日接受合資格的機構提交申請文件,同時,按照章程的評選準則作出甄選,有關結果經特區政府批准,委託一間機構承辦服務。按照五月二十九日第22/95/M號法令規定,社工局與承辦機構簽署合作協議,向其提供財政資助,以開展有關的服務。 如申請承辦的機構欲參加說明會,請填妥章程中的報名表格,以書面方式送交社工局總部(澳門西墳馬路六號),或傳真至28357934,而有關查詢請致電8399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