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日前接獲民政總署通知,有若干團體擬於5月1日舉行集會及遊行。經過分析評估,在配合該等團體行使權利的同時,為盡量減低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本局根據《基本法》及按第2/93/M號法律第八條第二及第三款的規定,對部分團體之遊行路線作出修訂,並於4月14日、27日及28日與有關團體展開會議,通知本局的決定及宣講活動時須注意事項。於4月29日下午,本局接獲民署通知,澳門永久居民未受惠子女家長會取消有關之遊行預告,最後,歸納共有八個團體分別在以下五個地點出發進行遊行活動: 一、 祐漢公園起步: 遊行路線: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祐漢公園出發,途經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南灣湖休憩區,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遊行團體:澳門工人自救會 會議結果:書面不同意本局修訂之路線,但口頭表示將按本局安排的路線行進。
集合時間:下午1時
出發時間:下午3時 二、 文化中心起步: 遊行路線: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文化中心出發,途經倫敦街、經宋玉生廣場繞過宋玉生公園(宋玉生公園預定輕軌站休息)、波爾圖街(逆線)、城市日大馬路、仙德麗街(藝園預定輕軌站休息)、亞馬喇前地及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代表往羅保博士街運建辦遞信)後經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抵達南灣湖休憩區, 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遊行團體:澳門社區發展協會 會議結果:書面同意本局安排之路線 集合時間:下午2時
出發時間:下午2時30分 三、 永寧廣場起步: 遊行路線:遊行於永寧廣場出發,途經看台街、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俾利喇街、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紐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南灣湖休憩區,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遊行發起人:三名市民
會議結果:書面同意本局安排之路線
集合時間:下午1時
出發時間:下午2時 四、何賢公園(香山公園)起步: 遊行路線: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何賢公園出發,途經友誼大馬路、宋玉生廣場、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南灣大馬路、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南灣湖休憩區,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遊行團體:澳門九澳村民互助會
會議結果:書面同意本局安排之路線
集合時間:下午1時30分
出發時間:下午2時45分 五、三角花園起步: 遊行路線:修訂後的遊行路線於三角花園出發,途經拱形馬路 (關閘横路) 、罅些喇提督大馬路、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鳥拜斯大馬路、東望洋街、水坑尾街、約翰四世大馬路、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南灣湖休憩區,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遊行團體:(1) 澳門工人民生力量聯合工會與澳門職工權益協會 (2) 五邑鄉親同盟會及中國澳門鋼筋札鐵工程工會 (3) 澳門工人同盟總會
(4) 三名市民(聲援社團─澳門民生力量聯合會) 會議結果:首三個遊行團體書面同意本局安排之路線,第(4)個團體書面不同意本局之安排 集合時間:由上午10時至下午1時30分不等
出發時間:由下午2時至3時不等 在會議中,本局向出席會議的遊行發起人作出以下提醒:
-應自行組織糾察隊,以維持自身隊伍秩序;
-控制參與人士的情緒,避免出現過激行為;
-理性表達訴求,免受外來人士干擾、煽動或教唆;
-注意同行的長者及小童的安全,將其安排在隊伍較安全的位置,避免安置其在隊伍的前方; -遊行期間禁止燃燒物品,以免造成意外或引致遊行秩序混亂;
-注意天氣變化,做好個人保護措施;
-遊行必須在和平及合法的情況下進行,包括遵守集會示威法及國旗法。 澳門治安警察局一直以來對於集會遊行的秩序及安全均十分重視,並將於遊行當日,派出適量之警員維持人群及交通的秩序。本局呼籲上述活動的遊行發起人及參與者,有關活動必須在合法及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且盡量減少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影響;而參與遊行之人士應遵循本局修訂後之路線行進,否則將被視為不合法。廣大市民如當時途經上述地點,請對在場警員的指示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