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日刊登第29/2022號行政法規《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的組織、管理及運作》,法規將於2022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為使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與私立學校共同發展,滿足現行教育制度及現代學校管理、運作及發展的需要,法規重新梳理及構建公立學校的組織、管理及運作的各層規範,以配合現代教育的需要,法規主要內容包括:設立具諮詢性質的校董會,為公立學校的發展規劃和教學目標提供建議;訂定學校正副校長的職權及組成,並增設負責處理學校日常教育工作的中層人員,包括:教務主任、訓輔主任以及行政主任,確保公立學校良好運作及提升教學質量。
為優化教學環境,提供更直接的升學銜接和學生的整全成長需要,公立學校系統將於2022/2023學年起由原本2所提供涵蓋中、小、幼教育階段的“一條龍”學校(鄭觀應公立學校、石排灣公立學校)擴展為共5所“一條龍”學校(高美士中葡中學、中葡職業技術學校及二龍喉公立學校);此外,維持共2所提供小、幼教育階段的學校(何東中葡小學、氹仔中葡學校)。
教青局以提升公立學校的教育質素為首要考量,是次公立學校的整合不會對現時公立學校的學額及現職教學人員的教席有所影響,且更有利教育資源的整合有助公私校優勢互補,以提升本澳非高等教育整體教育質量,回應社會多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