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特區政府的疫情防控方針,同時兼顧公眾公共服務,特區政府決定於2022年7月30日至8月1日的疫情防控鞏固期內,公共部門將提供有限度的對外服務。請所有人士注意,如進入治安警察局內設施,均須佩戴合標準的口罩和進行體溫監測,以及出示綠碼,否則可被拒絕進入。
治安警察局於上述期間只提供以下有限度的服務:
一、出入境對外服務
於8月1日(周一),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只會按預約提供有限度服務。
氹仔北安出入境事務大樓服務項目如下:
【註:預約請登入系統(https://www.fsm.gov.mo/psp/WebReserveSystem/ChooseService.aspx) 或致電28725488。】
- 延長逗留許可服務;
- 非本澳居民遺失入境時所使用證件之處理;
- 申請及領取「個人出入境紀錄證明書」;
- 申請「居留許可」續期及領取「居留許可證明」;
【註:有關人士應按治安警察局已通知之預約日期和時間前來辦理手續。】
- 外地僱員及其家屬的「逗留特別許可」續期申請或取消;
- 家務工作外地僱員的「逗留特別許可」新申請。
【註:家務工作外地僱員的新申請和續期申請,建議僱主透過“一戶通”提交申請。如有需要,亦可登入預約系統或致電28725488預約前來辦理。】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服務項目如下:
【註:預約請登入系統(https://www.csraem.gov.mo/csrbooking/#/add/byaddressstep2) 或致電28725488。】
- 申請及領取「個人出入境紀錄證明書」;
- 外地僱員(專業及家務工作類)及其家屬的「逗留特別許可」續期申請或取消;
- 按治安警察局通知領取「居留許可證明」。
上述以外的其他出入境範疇服務將暫停受理。倘具有特殊情況需緊急辦理有關服務,又或者對相關服務安排有疑問,可致電28725488尋求協助,治安警察局會作出跟進和解答。因治安警察局實施上述有限度服務措施而沒有提供之對外服務,有需要人士應在治安警察局恢復全面服務的首個辦公日或按治安警察局通知的日期前來辦理有關手續。因上述臨時措施而需延後至上述首個辦公日或通知日期申辦「居留許可」或「逗留特別許可」(外僱、外僱家屬、外地學生等)之手續者,將不視作逾期逗留。
另外,位於上述北安出入境事務大樓的出入境管制廳調查及遣送警司處在7月30日至8月1日期間會維持相關運作,請有關人士留意。
二、交通廳對外服務
- 在處理交通違例方面:涉及駕駛者「輕微違反」行為、車輛保險方面之違例、車輛被鎖之違例和費用,以及車輛被用於提供有別於獲許可或註冊用途且有報酬之服務(俗稱白牌車)必須親臨澳門交通廳或氹仔交通分站處理。其他交通違例可使用電子渠道(「警務易」手機應用程式、一戶通、互聯網、中銀e道/中銀e網、《城市指南》資訊亭等)繳交。
- 申請交通違例短信服務:市民只可以於「警務易」手機應用程式及互聯網申請,交通廳的相關服務辦理點會暫停。
- 登記香港及國際駕駛執照需要進行預約才可前往辦理,預約網址(https://www.fsm.gov.mo/webdtrs/Licence/ChooseService.aspx)。
【註:於8月1日(周一),交通廳將按預約提供上述服務,後續服務時間將因應特區政府的防疫指引而作出調整。】
- 交通意外證明申請及領取維持正常服務。
【註:於8月1日(周一),交通廳將按預約提供上述服務,後續服務時間將因應特區政府的防疫指引而作出調整。】
倘有任何疑問,可致電28374214查詢。
三、准照申請服務
以下事項經電話預約後可提供有限度服務:
1. 私人保安業務執照
2. 自體防禦執照
3. 保安員工作證
4. 使用及攜帶自衞槍准照
5. 使用及攜帶競賽武器准照
6. 存放用以裝飾及具珍藏價值武器之許可
7. 買賣/轉移槍械之許可
8. 購買子彈之許可
9. 武器、彈藥、爆炸品或仿真槍械之入口/出口許可
10. 武器及彈藥貿易商業場所准照
11. 燃放爆竹許可
12. 燃放火箭及煙花准照
13. 申報槍械
預約電話:私人保安企業科:88970934;槍械及彈藥科:88970925/88970926。
【註:於8月1日(周一),情報廳將按預約提供上述服務,後續服務時間將因應特區政府的防疫指引而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