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早前接獲廉政公署通報,指治安警察局一名高級警務人員曾於2018年6月期間,私下將出入境控制系統個人帳戶及密碼借予另一名高級警務人員,該人員在非因公務的情況下進入該系統查閲他人之出入境記錄。治安警察局在得知情況後,已於2021年5月開展紀律程序跟進事件。上述人員涉嫌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及處罰的不當查閱罪,以及《打撃電腦犯罪法》規定及處罰的不當獲取、使用或提供電腦數據資料罪,案件於同年10月移送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察局高度關注事件,並積極及全力配合廉政公署的調查工作。此外,亦深入全面檢討有關工作流程及指引,責成轄下各部門加強監管,制定措施堵塞漏洞,以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治安警察局重申,一直嚴格要求轄下人員要守法守紀;如有人員作出違法違紀行為,必定追究責任,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