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的士駕駛員造成負面影響的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為減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本澳經濟持續造成的影響,特區政府於本年六月十九日公佈推出新一輪抗疫援助措施,當中包括對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業務的支援措施。經聽取社會意見,已推出包括針對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的援助款項計劃。為落實向的士駕駛員提供合適援助,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以緩減從業員的經濟壓力。
法規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向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期間持有或曾經持有由交通事務局發出的有效的士駕駛員證,且在該期間累計從業時數滿三十五小時的的士駕駛員,發放澳門元一萬二千元的燃油及能源補貼。
二、法規規定不可兼收,如受益人同時符合條件收取第33/2022號行政法規《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劃》任一類別的援助款項,則只能獲發扣除援助款項後的差額。
三、補貼以銀行轉帳或結算單的方式發放。如受益人以虛假聲明、提供不正確或不實資料,又或利用任何不法方式獲發放補貼,須返還不當收取的補貼款項及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交通事務局及財政局具職權核實受益人的資格及相關資料,以及處理補貼款項的支付及返還。
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