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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跟進一宗懷疑集體胃腸炎不適事件


市政署接獲衛生局通報一宗懷疑集體胃腸炎不適事件,涉及三群組共有七人不適。市政署已派員到涉事商戶進行調查,期間抽取食品樣本化驗,並要求場所整頓衛生問題及改善食物處理流程。市政署將持續跟進事件。

據衛生局通報,是次集體胃腸炎事件涉及七名患者,分別來自三個群組。先後於七月三十日及七月三十一日,透過外賣平台向位於澳門黑沙環第二街的“醉強吃貨”訂餐,並進食了由上述商戶供應的海鮮雜錦拼盤、醉辣蟶子和滷水大腸等食物。七名患者於七月三十一日凌晨起,陸續出現腹痛、腹瀉及發熱等症狀。經衛生局流行病學調查,根據進食紀錄、潛伏期和症狀,事件較大可能由細菌性病原體引起。

市政署接報後派員前往涉事場所進行衛生調查,抽取食品樣本進行檢驗。現場所見部分海鮮食材為預先烹煮後再急凍備用,使用前再解凍加熱,當中有可能容易導致食品因解凍不當和未能徹底翻熱而構成食安風險。市政署督促商戶對製作及儲存食物的設施設備進行徹底清潔消毒,而商戶亦已停售涉事食品。同時,要求場所負責人安排員工修讀“食品衛生督導課程”及“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基礎班”,以加強人員對處理及製作食品的衛生意識。

市政署將持續調查及跟進事件,如發現違反《食品安全法》將作出檢控,若屬行政違法行為,可被科處五萬至六十萬澳門元的罰款,情節若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可被判處最高監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罰金。市政署呼籲業界須嚴謹按照徹底煮熟、生熟分開、慎防交叉污染等食安原則製作食品;外賣配送時應注意配送溫度與時間;配送員亦應嚴格遵從市政署編製的《網絡訂餐配送服務的衛生指引》。而消費者在接收外賣時應檢查包裝是否妥當,配送到達後應進快領取及食用,如對食物衛生狀況及品質存疑應停止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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