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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時裝設計樣版製作補助計劃接受申請

第十屆時裝設計樣版製作補助計劃接受申請

文化發展基金於8月9日至10月7日期間接受“第十屆時裝設計樣版製作補助計劃”申請,提供最多8個資助名額,支持業界開展時裝設計樣版及宣傳品製作。

“第十屆時裝設計樣版製作補助計劃”鼓勵本澳時裝設計研發創新,推動時裝設計師制訂可行及完善的營銷規劃,促進業界開展商業活動或參與海內外時裝展銷活動,提升業界知名度及市場競爭力,持續推進澳門時裝設計行業發展。

申請人須為年滿18歲的澳門居民,以個人或組合形式提出申請,組合人數最多為二人。甄選程序分為初選及複選兩個階段。初選階段,申請人須提交未曾公開發表的原創時裝作品設計圖,由基金“活動和項目評審委員會”根據申請項目的創意及原創性、品質、整體視覺效果、市場潛力、參展及營銷計劃可行性及完善度、計劃預算合理性作為評審準則,甄選出不多於15個項目進入複選。

進入複選之申請人須於指定時間內,按初選設計圖製作一款時裝樣版。申請人須出席複選會議,向評審介紹由自選模特兒展示的樣版作品,並回答提問。完成複選評審展示後,基金以實報實銷方式,對“複選展示作品”樣版製作及展示費作出補貼,上限為一萬三千澳門元。

評審按複選展示作品的選料及手工、作品的實際效果,並結合初選的評審準則,選出最多8個項目獲得資助,資助期上限為12個月,每個項目的資助額度上限為18萬澳門元。資助範圍包括樣版製作費(起版費及物料費)、獲選作品的宣傳品製作費、參展費用、樣版及宣傳品的運輸費。

受益人須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及核數報告(由受益人承擔開支),倘實際支出低於預算支出、實際樣版製作數量少於申請時的款式數量,基金將按機制扣減資助金額。

有意申請者可透過基金網頁(www.fdc.gov.mo)下載申請表格,如有疑問,歡迎致電2850 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查詢。

為詳細介紹“第十屆時裝設計樣版製作補助計劃”的申請事宜,文化發展基金將於8月12日下午3時舉行線上講解會及解答申請人問題,有興趣人士請於8月11日下午1時前,致電2850 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向基金報名,基金將於稍後提供登錄鏈結,供參與人士於當天進入講解會線上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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