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府今 (9) 日採取跨部門聯合行動,收回內港一碼頭及其周邊土地,面積合共620平方米。
是次行動收回的土地位於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施拿地馬路,包括臨時佔用准照已失效的內港34號碼頭,面積約323平方米,以及其周邊被非法佔用的土地,面積約297平方米。
上述碼頭現存有以鐵皮及木板搭建的房屋,而其周邊土地內則停泊車輛、擺放雜物。土地工務局已向相關利害關係人發出勒遷通知書,要求於期限內交還土地,鑑於自願遷離期限屆滿且相關土地尚未交還,特區政府於今日採取跨部門聯合清遷行動,一併收回上述碼頭及其周邊土地,並作騰空整治,並交相關部門用作內港沿岸水質改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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