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9月1日起,郵電局停止使用紙本掛號郵件投寄憑單(CTT-38)。寄件人在投寄掛號郵件時不需再填寫投寄憑單,而掛號郵件收據將於接受投寄後以電子形式發送予寄件人。 倘投寄非信件類郵件往本澳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寄件人須於投寄前提交電子報關資料,原有預報關程序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