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行政長官賀一誠出席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首場諮詢會(澳區全國人大、政協、政法界等專場)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今(26)日就修改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舉行首場公開諮詢會,聽取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澳區委員、政法界等人士的意見和建議。行政長官賀一誠表示,這次修法是今年特區政府施政和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攸關國家的長治久安,以及澳門社會的持續繁榮穩定。他就修法向社會各界提出四點希望。
公開諮詢會下午3時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舉行,由行政長官賀一誠、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及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共同主持,就與會人士表達的意見及提出的問題作交流。
行政長官表示,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體現了澳門特區履行《基本法》第23條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對國家的安全和澳門社會的長治久安,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然而,因應國內外安全形勢的深刻變化,國家正受到來自不同領域非常嚴峻的安全威脅,促使澳門特區要以更有力的安全治理予以防範應對。面對當前如此迫切的國安風險,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是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積極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必由之路,為此,特區政府決定啟動這次修法工作,通過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聽取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對修法的意見,以更好地回應新時代的總體安全挑戰。期望澳門社會各界能夠對修法建議積極建言獻策,以利修法方案更加完善。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作政策說明時表示,特區政府適時審視了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並開展了相關的前期工作,包括深入研究國家安全理論、科學分析現實案例,以及進行了廣泛的比較法研究等,過程中得到了中央的關心和指導。期望透過這次全面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可以克服法律現存的問題和不足,使法律能夠達至與國家及香港特區相關法律的同等維護水平,使特區履行同等的國家安全標準,從而提升特區統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能力,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有效防範和遏制外來干涉,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澳門社會持續繁榮穩定。
諮詢會上共有11人提出意見和建議,一致認同及支持修法,認為現時是適當時機啟動修法工作,隨着國內外的形勢變化與風險增加,修法有助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對促進國家安全和澳門公共秩序起到積極作用,也有利澳門特區履行憲制責任。
行政長官總結時表示,希望參與諮詢會的人士,能夠積極向社會各界傳達與修法有關的訊息,他提出了四點希望:
第一,深刻認識修法的重要意義。當前,國家和澳門特區的安全面臨着新的情況、新的挑戰,要前瞻應對各種風險,必須有一部更具操作性、強而有力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作為支撐,使特區能夠依法更好地統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更有力防範及遏止外來干涉,以及更有效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目前,特區政府適時修改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是為了確保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更好地符合新時代的形勢和要求。
第二,充分認識修法工作的挑戰。這次特區政府建議的修法內容,是因應今後維護國家安全形勢發展需要而提出的,不僅前瞻應對趨勢,亦針對現實國家安全問題。因此,我們必須堅持底線思維,對於本次修法工作,我們要充分評估風險、準確研判形勢。
第三,積極發揮引領帶動的作用。維護國家安全,不僅是特區的憲制責任,也是包括澳門居民在內全中國人民的法定責任,因此,對《維護國家安全法》的修法工作,特區政府定必全力以赴,同時也十分需要社會各界和全體居民的關心和積極參與推動,希望與會人士能夠在各自的社會崗位上發揮積極作用,引領帶動所屬機構、所聯繫的社群或團體積極參與、理性探討,尤其是採取廣大居民能夠理解、樂於接受的方式方法進行正確的宣傳解讀,這樣才有利於公眾明辨慎思、正確理解,最終凝聚廣泛共識。
第四,堅決反對一切擾亂和干涉。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關係到國家、澳門特區和每位市民的切身利益,對於廣大居民是重要的保障。因此,在修法諮詢期內,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士定必就特區政府提出的建議修法內容大做文章,甚至可能透過鼓動以過激的方式對修法進程加以阻撓甚至破壞。在國家安全這一大是大非面前,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澳門市民敢於反駁和澄清一切針對修法的惡意攻擊和不實資訊,更應旗幟鮮明地為推進修法保駕護航,確保修法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行政長官又指出,這次修法是為了確保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更好地符合新時代新形勢的要求,澳門特區必須與時俱進及早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把“總體國家安全觀”落實好,這樣才能更有效地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更有效地保障廣大澳門市民的安全和福祉,更有效地確保國家和澳門社會走得更穩、更好。
約200多人出席了是次公開諮詢會,包括全國政協副主席何厚鏵、立法會主席高開賢、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檢察院檢察長葉迅生、廉政專員陳子勁、審計長何永安、警察總局局長梁文昌、海關關長黃文忠、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澳區委員、不同界別社團和協會領導及代表、法官委員會、檢察官委員會,以及特區政府各局級官員等。
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期共45日,由8月22日起至10月5日結束。諮詢文本已上載至專題網頁https://www.pj.gov.mo/RLDSE/zh/default.html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諮詢會現場、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司法警察局、公共行政大樓、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諮詢文本。
諮詢期內特區政府共舉辦8場諮詢會,其餘4場的對象分別依次為經濟界別、社會文化界別、運輸工務界別和行政法務界別,另外3場對象為全澳市民,市民可經上述專題網頁或致電88006323報名參加公眾諮詢會。同時,歡迎各界人士透過信函(郵寄或直接送交)、電話(88006321)、傳真(88006322)或電子方式,就諮詢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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