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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就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舉行經濟界別公開諮詢會

特區政府舉行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會(經濟界別專場)

澳門特別行政區今(27)日就修改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舉行第二場公開諮詢會,聽取經濟界別的意見和建議。諮詢會下午3時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會議廳舉行,近200人出席了諮詢會。

公開諮詢會由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主持,以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曾翔及張國華等政府代表,就與會人士表達的意見及提出的問題作交流。

黃少澤司長表示,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只有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經濟社會才能持續健康發展,因此統籌安全與發展,是澳門特區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一項重要工作。特區政府期望透過這次全面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可以克服法律現存的問題和不足,全面提升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澳門社會持續繁榮穩定。

諮詢會上,共有10位人士發言(包括團體代表),發言者一致認同及支持修法,指出國家安全、社會的穩定及有序運作,是經濟發展及工商業活動的前提,認為是次修法及時且必要,多項建議因時制宜,尤其支持將透過非暴力不法手段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納入懲治;多名發言者關注是次修法如何防範經濟安全、網絡安全等非傳統領域安全風險;建議政府在是次公開諮詢期間以至法律生效後,持續進行《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宣傳及普法工作;就諮詢文本中有關完善“竊取國家機密罪”、增加“一般規定”、增訂“教唆或支持叛亂罪”、引入“情報通訊截取措施”、準用現行反洗錢相關法律中的管制銀行帳戶措施等建議與政府代表深入交流。

政府代表逐一回答與會者提問及作出詳細解釋,並強調是次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對《維護國家安全法》進行修訂及完善,使之成為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中的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由此派生各安全領域法律配套,以更全面維護國家的總體安全及澳門特區的長治久安。政府將繼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有關法案文本。

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期由8月22日至10月5日,期間共舉行八場諮詢會,包括五場業界諮詢及三場公衆諮詢會。三場公衆諮詢分別於9月3日(周六)下午三時、9月6日(周二)和9月16日(周五)的晚上七時半舉行,地點同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會議廳。有意參加的居民可經專題網頁(www.pj.gov.mo/RLDSE/zh/default.html) 或致電8800 6323報名。除參加諮詢會外,公衆亦可通過信函、電話、傳真或電子方式對諮詢文本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

諮詢文本除可登入專題網頁下載外,亦可在諮詢會現場、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司法警察局、公共行政大樓、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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