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特區政府就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舉行行政法務界別公開諮詢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今(9)日就修改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舉行第六場公開諮詢會,聽取行政法務界別的意見和建議。諮詢會下午3時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會議廳舉行,接近200人出席了諮詢會。

公開諮詢會由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主持,以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曾翔及張國華等政府代表,就與會人士表達的意見及提出的問題作交流。

黃少澤司長表示,要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政府是主要責任者之一,因此特區政府各公共部門領導和主管,以至各級公務人員,在維護國家安全事務上都擔當着重要的角色;亦因為如此,維護國家安全法制的完善,有賴各公共部門和機構的高度重視和積極參與,希望與會者就本次修法的諮詢內容暢所欲言,以助特區政府優化修法方案。

諮詢會上,共有10位人士發言(包括團體代表),發言者一致擁護及支持本次修法,指出國家和澳門的安全與發展正面臨嚴峻的風險與挑戰,為了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使《維護國家安全法》達至與國家及香港特區相關法律的同等維護水平,修法極具迫切性和必要性;多名發言者關注與外部勢力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侵犯國家秘密等行為的罪狀問題,建議法案應明晰有關構成要件,以符合罪刑法定原則;亦有發言者認為科技犯罪及網絡攻擊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需要全社會嚴肅重視;其他發言者分別就諮詢文本中引入“臨時限制離境”措施及“情報通訊截取”措施、公務員或等同公務員宣誓問題、律師查閱卷宗,以及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等議題提出意見,並與政府代表坦誠交流。

政府代表逐一回應與會者的意見和建議,並對與會者的提問作出深入說明,指出是次修法乃嚴格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使修訂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成為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中的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又說明隨着國內外形勢不斷變化,有需要對現行法律中有關聯繫境外敵對勢力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予以規範和制裁,以切實防範外部干預,預防組織、團體或個人內外勾結對國家安全的侵害;政府代表亦闡述目前本澳網絡安全風險威脅情況,以及就本次修法的各種誤解作出澄清。政府將繼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並參酌有關意見和建議以完善法案內容。

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期由8月22日至10月5日,期間共舉行八場諮詢會,其中三場業界諮詢專場及兩場公眾諮詢會已於早前舉行。最後一場公眾諮詢會定於9月16日(周五)晚上七時半舉行,地點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會議廳。有意參加的居民可於9月13日下午5時前,經專題網頁(www.pj.gov.mo/RLDSE/zh/default.html)或致電8800 6323報名。除參加諮詢會外,公眾亦可通過信函、電話、傳真或電子方式對諮詢文本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

諮詢文本除可登入專題網頁下載外,亦可在諮詢會現場、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司法警察局、公共行政大樓、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

查看圖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