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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動用100個公屋單位分配予青洲坊合資格家團


房屋局累計收到青洲坊木屋居民的205份公共房屋申請,特區政府動用100個公共房屋單位分配予青洲坊合資格家團,其中經濟房屋單位86個、社會房屋單位14個,大部份亦已揀選單位。 房屋局代局長郭惠嫻、公共房屋事務廳廳長鄭錫林、樓宇管理事務廳廳長楊錦華等人於2月11日到街坊會聯合總會進行工作交流,加強溝通,聽取意見,以更有效地落實施政工作。 會上,房屋局簡介了青洲坊地段續後的工作情況,政府已於2011年1月3日啓動收回青洲坊地段的程序,並跟進剩餘1間有登記木屋(原登記為3間)、1間棚屋、1個鐵篷及3個貨櫃的清遷工作。政府現正依法跟進相關程序。 至於青洲坊木屋居民申請公共房屋的情況,房屋局累計收到青洲坊木屋居民的205份公共房屋申請,涉及108間木屋,其中經濟房屋申請185份,經審查有條件購買經濟房屋單位87份,大部份已揀選經濟房屋單位,其餘正積極跟進;社會房屋申請20份,合資格或以例外情況獲批租住社會房屋14份,全部已分配。政府動用100個公共房屋單位分配給合資格的青洲坊木屋家團,其中經濟房屋單位86個、社會房屋單位14個。 此外,對於社會近日關注的一宗個案,原居於青洲坊木屋,但非登記住戶的一個家團,要求安排入住社屋,但由於該家團只有兩名分別為9歲及10歲的小朋友是澳門居民,其父親已離逝,母親為非澳門居民以遊客身份短暫逗留澳門,倘其母親離澳時,便無法妥善照顧小朋友的生活,故此,房屋局現正了解兩名小朋友在澳門還有否其他親戚或監護人,能與兩名小朋友一起居住及提供適當照顧。由於有關家團現正回鄉度歲,故房屋局將於其回澳後再進一步跟進有關個案,冀望兩名小朋友可以解決居住問題外,也避免可能出現之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