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十分關注近日有的士司機透過電台反映指有同行於乘客將行李放入車尾箱後,乘客尚未上車便離開的事宜。
於2月9日,本局接獲兩宗同類個案的舉報,分別如下:
第一個案是一名遊客乘的士到達目的地下車時尚未取回行李之際,的士司機駕駛離去,之後事主到本局報案。與此同時,該名的士司機事後發現有行李遺留在車尾箱,並馬上折返欲將行李交回給事主。惟該名乘客已前往本局報案求助,而上述司機亦自行將行李帶到本局處理。
而第二個案亦是乘客未取回行李,的士司機駕駛離去,乘客報警後,經本局人員與的士司機取得聯絡後,其聲稱車尾箱沒有遺留任何行李,而本局警員對有關的士進行搜查後亦沒有任何發現,案件仍在跟進中。 在此,本局呼籲各位市民及旅客,如行李安放在的士之車尾箱內,應在下車前提醒司機停車等待而取回行李,如不幸遇到上述情況,應即時報警,以便本局適當跟進及處理。 治安警察局局長
李小平 警務總監 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