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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門工作小組持久打擊 再封三個單位


跨部門工作小組由2月2日至2月7日下午五時,封印了3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單位,發現2名逾期逗留人士、2名持用偽造身份証明文件人士及2名非法入境者,並增加1名不合作義務住宿者。此外,在警方協助下,行動中5名人士被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跨部門工作小組共檢查1,245個次單位,涉及單位820個,封印了104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120個為一般住宅單位,對其餘單位有需要跟進調查。這些被調查的目標單位中,在現場調查時部分已空置或無人居住,對於其他懷疑仍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但無人應門單位,旅遊局及警方繼續偵察調查。治安警察局在執行任務時23次發現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並通知旅遊局處理。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8月13日生效至今,旅遊局共開立了104個制裁卷宗,並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5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科處罰款澳門幣二十萬元。其餘卷宗已進入制裁程序的不同階段。 行動至今涉及住宿者1,057人,當中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內的481住客接受調查,住宿者中有23名逾期逗留人士、18名非法入境者 。目前已抓獲18名提非法供住宿者(經營者)、14名招攬者、16名控制有關單位者(管理人)、8名不合作義務住宿者。 旅遊局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對違反者展開制裁程序。目前已對5名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科處罰款澳門幣二十萬元,若法定期滿未繳罰款,將由財政局執行強制徵收。同時,8名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各被處罰款澳門幣三千元,3人已繳納罰款,而未在法定期限繳款者,旅遊局會通知財政局對其執行強制徵收,並知會治安警察局,當事人入境前必須繳交罰款,否則禁止他們再次進入澳門。 根據法律非法提供住宿者(經營者)及控制有關單位者(管理人)可科處澳門幣二十萬至八十萬元,招攬者可科處澳門幣兩萬至十萬元。不合作義務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至兩萬元,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元。 搗破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後,旅遊局已對上述涉及違法的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展開制裁程序,並採取臨時措施截斷上述單位的水電供應及封印大門。歡迎公眾致電2833 3000舉報懷疑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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