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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首拆高層大廈天台屋保障公共利益


由政府跨部門組成的“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簡稱“拆遷組”)持續採取聯合行動,今日(1月6日)上午清拆首宗位於高層大廈的新建天台屋個案。該個案違法人雖然先後向中級法院及終審法院申請中止政府清拆令,但基於保障大廈住客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公共利益,有關申請均遭法院駁回。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天台屬高層大廈其中一處重要的避火區域和緊急疏散通道,是發生火警時逃生及等候救援的地方;市民不應因一己之私僭建天台屋,妄顧其他住客安全,最終累己累人。 法院基於公共利益駁回上訴 今日清拆的天台屋位於南灣大馬路金麗閣15樓D座對上的天台屋,政府於去年3月發現有人在天台開始興建僭建物,土地工務運輸局隨即發出暫停工程令,要求違法人立即停止非法工程,並於去年3月和4月發出“預審告示的通知”及“最終決定的通知”,要求違法人將天台恢復原來狀態。由於違法人至今從未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自行清拆天台屋;因此,政府決定展開拆遷行動,並將向違法人追收拆卸工程的費用和科處罰款。 現場所見,天台屋內設有一樓梯可直接通往樓下15樓D座的單位,僭建面積約50平方米,設有一廳兩房和厠所,另有露台及樓梯可再通往天台屋屋頂。由於非法工程仍未完工,現場還放置有一些建築材料和雜物,並已經安裝好冷氣機。今日政府展開的拆卸工程,預計需時約25天。 違法人去年曾向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提起上訴,要求中止政府的清拆令,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先後對有關個案作出裁決,均駁回違法人的上訴,主要理據是政府清拆該僭建物是為了保障大廈住客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公共利益,倘中止執行有關清拆令會使上述公共利益處於重大危機中。 政府強調,盡管不會“一刀切”取締現有僭建物,但市民亦不要心存僥倖趕建僭建物,因凡新增或翻新的個案、危害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僭建物本身殘危、塞渠漏水、影響公眾衛生和影響防火安全等個案會列作優先處理。 去年至今處理逾153宗個案 拆遷組自2010年第二季開始首次清拆行動至今,共處理超過153宗僭建個案。土地工務運輸局重申,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性命和財產安全,及保持和睦的鄰里關係,市民絕對不應僭建。若政府發現有新增和翻新的個案,必定嚴厲打擊,即使在跟進過程中已經建成或有人居住,亦會採取清拆行動。一旦政府採取清拆行動,違法人將要承擔有關後果,被科以罰款和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等,尤其是加重違令罪。 土地工務運輸局亦呼籲,高層大廈的管理公司有責任做好大廈管理工作,如發現單位有僭建跡象,或有人將大型鐵架等建材搬進大廈,應加以了解及阻止;一旦發現疑似僭建行為,應向局方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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