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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5)日起未接種疫苗的澳門居民和外僱由廣東入境的核檢有效期縮短為24小時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自2022年11月5日零時起,由廣東省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澳門居民、外地僱員及持有逗留的特別許可或特別逗留證者,其需持有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要求如下:

( 一 ) 5歲或以上者,若未接種至少一劑新型冠狀病毒疫苗,且未能出示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指定醫療機構發出、在有效期內的不適合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接種醫生評估證明書》,就須出示採樣日後24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二 ) 上項以外的澳門居民及非澳門居民須出示採樣日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由廣東省珠海市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且未符合上述所指要求的澳門居民須立即自費接受一次核酸檢測,而未符合上述所指要求的非澳門居民可被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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