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一直要求各施工地盤在開展工程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施工安全指引,當中施工對人身安全影響的問題更是放在工程的關注首位,台山中街公共房屋項目自2011年下半年開展至今引起了鄰近公務員大廈居民的憂慮,在施工過程中,機械震動亦導致該樓宇的牆身出現非結構性裂紋,政府認為承建單位對有關缺陷的修復責任是責無旁貸,責成承建單位在短期內與公務員大樓業主委員會就大廈公共部分的維修範圍責任進行溝通協調,盡快啟動大廈公共部分的維修工作,而政府亦會在維修過程中肩負監督責任及早釋除居民的憂慮,有關維修前期工作已展開,承建商在短期內將針對大廈公共部分一些急切處理範圍展開修復工作。 台山公務員大廈的問題,政府部門及承建商一直透過恆常的溝通會議機制,聽取居民反映意見及問題,經分析後認為在可行的機制下繼續進行深化工作,現階段將針對居民提出的大廈公共部分維修問題,承建單位與居民將加強溝通,釐清大廈那些公共部分因工程展開後而產生的新非結構問題,希望在雙方達成維修共識後立即啟動有關工作,而建設發展辦公室亦會在過程中,協調相關工作以便可更順利開展,釋除居民對出入公共部分安全的疑慮,此外,過程中建設發展辦人員亦會秉承門常開的態度聆聽居民理性的意見及建議。 除了公共部分的非結構維修工作外,當局亦繼早前到大廈公共部分作記錄狀況後,己分階段與居民代表進入台山公務員大廈單位內了解情況的工作,有關工作期望在作出記錄完成後,以有關修補方案為基礎與居民協商修復事宜。 值得強調的是樓高五層的公務員大廈樓齡已有四十多年,按現行法例規定並基於物主自負原則,為確保樓宇保持良好狀況,樓宇業主有當然責任維修及保養自身物業。小業主應至少每五年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檢查和維修所擁有的物業,倘若因該物業日久失修而令他人性命及財產受損,物業主須承擔法律引致的刑責和金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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