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本澳近日接連發現陽性病例,為確保各級法院的正常運作以及已排期案件的庭審工作有序進行,除嚴格遵守特區政府訂定的各種防疫措施外,現通知於11月29日至12月3日期間進入各級法院的所有人士須配合以下措施:
- 必須出示當天抗原檢測陰性結果或採樣日後24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
- 請提前進行新型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檢測並上載快速抗原檢測結果,未能出示者,則須在現場進行快速抗原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進入。
- 進入各級法院時必須掃描場所碼、出示“澳門健康碼”和接受體溫測量。
- 在各級法院內必須配戴外科或以上標準的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