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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零時起由香港、台灣地區和外國入境的人士可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公佈,因應疫情及配合國務院新冠肺炎防控聯防聯控機制〝新十條〞,在繼續和內地對入境人士實施〝5+3〞防控措施保持一致的前提下,自2022年12月17日零時起,優化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和外國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士的防疫措施,由5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3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改為5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及3天離境限制 (下稱〝優化5+3〞措施)。

〝優化5+3〞措施詳情可參閱相關指引〝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由香港特區、台灣地區和外國入境人士的居家隔離醫學觀察須知〞,以下為該措施的要點:

  1. 登機、登船或登車來澳門時須持有採樣日後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及準備每人適量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檢測包,但無須預訂澳門的醫學觀察酒店,亦無須預繳核酸檢測費用;
  2. 入境澳門後,直至入境翌日起計第9天零時前不能經澳門前往內地;
  3. 入境後,〝澳門健康碼〞轉為紅碼,在入境口岸接受一次落地核酸檢測採樣後可離開前往租住的可接待酒店或住所;
  4. 倘入境時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
    1. 自入境翌日起計連續3天,每天進行快速抗原檢測並將結果上載;
    2. 入境翌日起計第3天上載快速抗原檢測陰性結果後,〝澳門健康碼〞轉為黃碼,當天應自行預約社區核酸站進行單樣核酸檢測,否則〝澳門健康碼〞會轉為紅碼;
    3. 入境翌日起計第4天及第5天,繼續每天進行快速抗原檢測;連續2天快速抗原檢測陰性後,〝澳門健康碼〞轉為綠碼;

5. 倘上述過程中快速抗原檢測或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澳門健康碼〞轉為紅碼,須採取感染者居家隔離措施,詳情可參閱相關指引〝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隔離治療指引〞。

上述調整措施,適用於2022年12月17日或之後入境的人士,及現正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人士。衛生局和旅遊局將於12月17日有序分批安排相關人士離開醫學觀察酒店,相關人士亦可自費留在原醫學觀察酒店完成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於12月17日提前離開醫學觀察酒店者須實施上述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已入境和準備入境人士已繳付的醫學觀察酒店和核酸檢測費用,將由相關酒店和核酸檢測機構安排退款。

最後,上述調整措施不妨礙目前因應防疫原因而限制某些身份人士入境的有關規定,即目前因防疫原因需要向衛生局申請才能入境的人士仍需作出申請。有關措施將在近期根據防疫需要作出調整。而持中國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等人士,如入境後需前往內地,則可申請逗留期延長至入境翌日起計第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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