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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第四次聯席會議今舉行

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第四次聯席會議今(16)日以視像方式舉行

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及廣東省司法廳今(16)日以視像方式舉行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第四次聯席會議,由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主持。會議通過了《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示範規則》,並就三地和解(調解)協議的相互承認和執行、大灣區律師試點工作以及共同開展法律培訓等問題進行深入討論。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會上表示,《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示範規則》的通過,將有助於大灣區調解規則的銜接,對促進大灣區的調解行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希望三地做好推廣工作,促使更多的調解機構採用《調解示範規則》,推進大灣區調解規則實現“軟聯通”。同時,也希望三地盡快開展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的評審工作,共同促成大灣區調解員名冊早日出台。張永春還介紹了澳門特區在推進大灣區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制建設方面的工作。

三地同意將繼續以聯席會議為平台,加強在仲裁、調解、律師、登記及公證等公共法律服務和法律培訓等領域的合作,為大灣區建設提供更好的服務和保障。三方商定第五次聯席會議將由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主辦。

出席會議的三地主要代表還包括: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副司長張國鈞;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旭東、副廳長林楚明;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代局長盧瑞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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