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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嘯警告信號系統》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

《海嘯警告信號系統》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

為完善本澳應對自然災害的機制,更好保障在災害來臨時市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制定了《海嘯警告信號系統》,並經由第22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將於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海嘯是具有破壞性的異常海浪,通常由海底的強烈地震引發,雖然澳門受海嘯影響的機會較低,但仍存在一定的風險,當中主要風險源為馬尼拉海溝地震帶,如該地帶發生強烈海底地震,可能會導致南海發生海嘯,並於3至4小時內到達澳門及可能為澳門帶來嚴重破壞;若引發海嘯的地震更接近澳門,可預警的時間將會更短。

海嘯警告信號按影響本澳的海嘯波高(比正常水位高出的幅度)分為橙色、紅色及黑色三個級別,以反映海嘯對澳門海域影響的風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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