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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23年1月4日至28日期間進入各級法院的防疫安排


考慮到現時特區政府所採取的防疫政策,為履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各級法院有需要確保可持續正常運作以及所有進入各級法院人士的健康安全,同時亦須保證各項的庭審工作不受疫情影響可順利有序進行,為此,因應特區政府訂定的各種防疫措施和行政公職局發出的指引,現通知於2023年1月4日至28日期間進入各級法院的所有人士須配合以下措施:

  1. 必須即場出示有效的“澳門健康碼”、接受體溫監測以及必須全程配戴KN95或以上標準的口罩。
  2. 如進入各級法院的人士出現以下情況,將由保安人員作出分流安排及採取相應防護措施:
  • “澳門健康碼”為“紅碼”之人士;
  • “澳門健康碼”為“黃碼”或“綠碼”之人士,如在接受體溫監測後,出現發熱及/或呼吸道症狀,則須在現場接受快速抗原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