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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回應早前撤銷藥劑師開考一事


對於有傳媒查詢早前撤銷藥劑師開考事宜,衛生局表示,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開展了一項27缺的藥劑師職程編制內第一職階二等藥劑師的普通對外入職開考。因違反了《行政程序法典》第五條適度原則,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撤銷此開考及連同此開考所產生之其他相關效果。有關撤銷開考的通告已分別於2012年3月14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及本地中葡文報章刊登,各利害關係人亦已獲本局書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