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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零時起取消網上申請“新冠病毒感染證明書”的措施

第002/A/SS/2023號公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本澳新冠疫情過渡期於1月8日起結束,自當日零時起取消新冠病毒感染者透過〝新冠病毒感染者自我評估及社區門診預約平台〞以自動化及電子化方式取得〝新冠病毒感染證明書〞的措施;但若1月8日前已透過上述系統申請了〝新冠病毒感染證明書〞,而未下載該證明書的人士則仍可繼續下載,敬請留意。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新冠病毒感染者根據症狀的嚴重程度,有需要時可到衛生局轄下或其他私營醫療機構就診,主診醫生將根據病情輕重決定是否發出病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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