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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與多部門訪漁民 加強宣傳海上安全防火訊息

當局向內港的漁船派發海上安全及清潔宣傳品

海事及水務局聯合警察總局、海關、消防局、市政署、澳門漁民互助會及澳門遠洋漁業發展暨船東協會代表早前登船拜訪漁民,派發海上安全及清潔宣傳品,提醒業界注意保持海上清潔,以及必須安排船員在船上留守,以便應付突發事故。

合規靠泊錨泊共守內港安全

因應澳門疫情防控過渡期結束,漁民的防疫措施也已於日前調整,漁民由香港和內地海域作業回澳後,不需要進行核酸檢測,不再限定上落漁獲時間和取消禁止靠泊碼頭的限制等。政府提醒,漁民使用錨地停泊時須按照海事局去年發佈的《告示》,遵守錨地的安全使用規則,包括錨地內禁止明火活動、每排相連船隻不超過5艘、電子申報漁船資訊和易燃易爆品的存量等。錨地的安全重在預防,為保障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漁民應互相提醒安全事項和告示的規定。同時,漁船上須配備足夠及合格之消防、救生設備,停泊內港期間均必須安排船員留守,以便應付突發事故。

臨近歲晚,回港的漁船將陸續增加,目前已有約70艘漁船在內港停泊。為應對海上的突發事故和減少發生事故時的損失,政府多個部門及漁民團體按照《內港漁船防火應變計劃》實施各項應變措施,海事局也會加派一艘24小時值守船隻,進一步加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另外,局方今年亦繼續與漁民團體合作收集漁船的生活垃圾,與業界合力共建清潔衛生的海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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