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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非高等教育不牟利私立學校的會計帳目》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非高等教育不牟利私立學校的會計帳目》行政法規草案。

現行規範不牟利私立教育機構會計格式的第63/93/M號法令已生效多年,隨着非高等教育制度逐步完善以及第15/2020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的實施,有必要全面檢視上述法令,建立一套配合發展所需的規範。為此,特區政府制定了本法規。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

訂定非高等教育不牟利私立學校提交會計帳目應遵規定;將財政年度修訂為每年九月一日至翌年八月三十一日;學校須設立財務管理專責小組;辦學實體須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提交二零二三/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的會計帳目;自二零二四/二零二五財政年度起,辦學實體須於相關財政年度結束的翌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提交經由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學校會計帳目,以及就該帳目發出的審計報告。

法規並就行政違法行為訂定罰款。此外,學校會計帳目的會計格式將以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

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