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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消防局福利會》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消防局福利會》行政法規草案。

消防局福利會負責向受益人提供補充性福利。鑑於規範福利會的第37/98/M號法令生效至今已逾二十年,為配合實際所需,特區政府制定了《消防局福利會》行政法規。

法規明確福利會的監督實體為保安司司長,擴大受益人的範圍至文職人員,並訂定已退休受益人或按第8/2006號法律《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規定確定終止職務而自動註銷登記的受益人的會員費計算方式。此外,法規將中止權利延伸適用於受益人的親屬。

法規調整行政管理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的組成,訂定若干過渡性規定。

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