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天然氣市場價格近期快速上升,鄰近地區的天然氣市場價格與去年同期比較亦大幅上調,引致供澳天然氣的採購成本增加約兩成。按照《天然氣批發供應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附件四第二條第七款的規定,因應購買各類天然氣單位價格的年度變動,須對客戶的售氣價格作出相應調整,為此,特區政府透過第3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調整售氣價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日刊登有關行政長官批示,並由即日起生效。
四個客戶組別的天然氣售氣價格將分別上調約8%至14%(詳見附表),其中住宅客戶(A組)為主要的天然氣用戶,預計每月平均用氣費將增加約澳門元7.5元。
環境保護局將繼續督促專營公司與上游供氣商積極協商,完善供澳天然氣的採購工作,儘量降低成本,減少居民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