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特區政府最新公布調整佩戴口罩的措施及相關指引,為履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各級法院有需要確保正常運作以及所有進入各級法院人士的健康安全,同時亦須保證已排期的庭審工作有序進行,現通知自2023年2月27日起,所有到法院各辦事處遞交文書、進入及在各級法院內參與訴訟活動或旁聽審判之人士均應佩戴口罩。 倘上述進入法院之人士自覺不適,出現發熱、肌痛、咽痛、咳嗽或流涕等流感症狀時,則必須佩戴口罩。 各級法院辦事處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