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警察局接獲多宗涉及互聯網或社交應用程式購買演唱會門票的騙案,造成多人損失。
騙徒聲稱放售多張演唱會門票,訛稱可在演唱會主辦方的官網作實名登記或將門票轉至事主名下,要求事主先行支付全款;待付款後,騙徒會偽造及發送虛假門票短信截圖,並以事主在轉帳時沒有填寫“門票備註”、“備註失敗”或“沒有按指示填寫備註”為由,要求事主再次匯款。最終事主無法取得門票,方知被騙。
司警局提醒各位市民,透過互聯網或手機社交應用程式進行任何交易或訂購服務時,必須謹慎評估風險,警惕網購陷阱,切勿盡信對方所稱的身份或事宜,勿讓騙徒有機可乘。
防範建議:
- 網購演唱會門票應向活動的主辦方或獲其授權的銷售方購買,降低受騙風險;
- 網上交易要格外小心,應優先選擇信譽良好的網絡銷售平台或有實體店的銷售方進行交易;
- 避免以“先付款,後取貨”的方式交易;
- 事後應保留相關的聊天記錄、銀行轉帳記錄等資料,若懷疑被騙或遇到其他犯罪時應立即致電司警局報案熱線993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