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及16日,澳門特區政府的代表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就實施《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第三次定期報告接受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的審議。特區政府代表向委員會介紹了澳門特區實施《公約》有關規定的情況並與委員會進行了深入交流。
委員會於3月6日就澳門特區實施《公約》有關規定的報告發表了結論性意見。委員會表示與特區政府代表團進行了具建設性的交流,肯定特區政府就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增加產假天數及增設侍產假,以及訂立最低工資方面所作的努力。與此同時,委員會亦對兩性平等、外僱權益、《工會法》法案、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住房權以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等問題提出了意見。
特區政府重視委員會的結論性意見,將在未來的施政中對具建設性的意見加以借鑒並適當跟進。與此同時,對於委員會涉及《工會法》法案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見,特區政府有必要作出澄清。
《基本法》明確規定澳門特區居民享有組織和參加工會,以及罷工的權利和自由,而《勞動關係法》亦明確禁止僱主以任何方式阻礙僱員行使本身權利,因此,結論性意見所指“沒有具體保護僱員免於因為參加罷工而遭報復的法律”的情況並不屬實。就集體協商方面,相關公開諮詢的結果顯示,社會對有關事宜仍未有共識,而現行法律亦不妨礙勞資雙方就勞動條件及權益保障的事宜進行溝通協商。澳門特區政府將與立法會加強溝通,穩步推進《工會法》的立法工作。
關於澳門特區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自新冠疫情發生以來,特區政府因應疫情勢態,主動適時調整防控策略,並制訂防控過渡期應變計劃,透過疫苗接種、免費派發防疫物資、人員調度、設置社區門診、設立臨時病床以及調整醫療服務重點等措施,使特區醫療系統總體上順利地應對了去年12月下旬增加的醫療服務需求。特區政府亦重視抗疫期間居民的心理健康,在抗疫專頁內發佈心理輔導資訊,為受情緒困擾的人士提供尋求支援的渠道,同時全澳各區的衛生中心亦提供免費的心理門診服務。
特區政府將在《基本法》的框架下,持續落實《公約》相關規定,貫徹《公約》倡導的精神,不斷提升澳門特區經濟、社會及文化發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