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屬第二期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合作項目之一的"立法評估與立法素質"工作坊,將於4月16日至20日(星期一至五)下午4時至6時,假座宋玉生廣場322-362號號誠豐商業中心七樓公務人員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行。
工作坊將以英語進行,輔以廣東話及葡語同聲傳譯,並由以下講者主持:
1. Robertus Antonius Josephus van Gestel 教授 - 荷蘭堤堡大學法學理論及立法方法教授、荷蘭立法協會主席;
2. José Alexandre Guimarães de Sousa Pinheiro先生 - 葡萄牙里斯本大學法學院講師。
是次工作坊的目的在於加強法律專業人員在立法過程到評估階段的整體認識,從而提高立法素質。工作坊將討論的議題包括:
1. 介紹:如何識別惡法;
2. 介紹:如何識別惡法 - 葡國的經驗;
3. 法律的工具性功能:透過立法達到最終目的;
4. 立法的前期性評估 / 法規影響的評估;
5. 夕陽法及實驗法;
6. 立法的後期性評估;
7. 立法的後期性評估 - 葡國的經驗。 包括是次工作坊在內的第二期歐盟與澳門在法律範疇的合作項目以"鞏固澳門的法律制度"為目標,該項目將持續至2013年12月。 合作項目的執行和協調工作由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負責,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多個不同實體及公共部門負責主辦,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法務局、經濟局、財政局以及歐洲研究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