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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推廣澳門安全方案,冀與業界共同努力做好安全管理


為進一步與業界共同強化安全管理、營造良好的安全文化,並且配合國際民航組織的要求,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按照國際民航公約(即芝加哥公約)附件的要求,於2010年啟動制定「澳門安全方案(Macao SAR State Safety Programme or SSP)」,並於現時進入合共三個階段的第二期工作計劃,為達致與業界攜手合作提升航空安全的目標,民航局於3月22日舉行「澳門安全方案」講解會,向出席的本澳航空業營運機構的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介紹方案內容、該方案如何與業界現時推行的「安全管理體系(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 or SMS)」相銜接、以及安全資料互換的必要性。民航局將繼續與業界努力合作,落實推行「澳門安全方案」及「安全管理體系」,為長效的安全管理共同作出建樹。 所謂安全管理(management of safety),是指安全方案(SSP)及安全管理體系(SMS),兩者分別屬政府安全監督責任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詳細而言,安全方案是指以改善安全為目的的一系列規則,包括訂立安全政策和目標、安全風險管理及安全保障措施,由監督實體實施,在本澳情況而言,民航局現時籌備的「澳門安全方案」便屬此;安全管理體系則由航空企業、維修機構、空中交通服務供應商及機場營運商等機構實施,指包括組織架構、問責形式、措施及程序在內的安全管理手法。按照國際民航公約的要求,澳門國際機場、本澳的航空企業及地勤服務公司已最遲於2009年開始實施「安全管理體系」。 於講解會上,民航局介紹了「澳門安全方案」的理論、實施進度、安全數據的收集及互換、以及為進一步提高本澳航空安全水平的一系列工作項目。「澳門安全方案」是民航局航空安全管理的跨年度大型工作項目,民航局並為此成立了內部跨部門小組。整個工作項目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於2010年4月啟動並於2011年7月完成,民航局編制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安全政策、澳門特別行政區安全手冊、安全管理體系的審計指引、以及向業界頒佈了安全管理體系的更新要求等等。民航局重視人員培訓,考慮到人員必須獲得適當的培訓才可履行安全監督工作,故此陸續安排檢查人員到吉隆坡及曼谷等地接受海外培訓,並且於去年邀請了國際民航組織屬下的「東南亞互助拓展安全運作及持續適航計劃 (Cooperative Operational Safety & Continuing Airworthiness Programme - South East Asia )」的專家來澳講解安全管理體系應如何有效地執行。 另外,為核實業界對安全管理體系的遵守情況及測量其績效,民航局已要求營運機構每年提交安全績效目標及年終績效報告,確保「澳門安全方案」和業界的「安全管理體系」能夠有效地運行。 走在安全風險的前面,盡早解決安全關切,是各地民航監督實體都希望實現的。但飛安事故是無法完全排除的,唯有經由安全計劃之實施,才能事先將影響飛安之因素發掘出來並加以修正,以消弭事故發生的可能。國際民航組織對安全的定義,是"通過連續的危險識別過程和安全風險管理,將給個人造成的危險或者財產損失的可能性降低至,和保持在或者低於一個可以接受水平的狀態。"基於此,「澳門安全方案 」的目的,旨在透過改善監督機關與業界的內部安全管理,利用風險管理去消除風險或將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水準。於2011年7月展開的第二階段工作,亦集中在安全風險管理及安全保證,民航局已分別與各營運機構進行了商談,制定業界「安全管理體系」的安全表現及可接受的安全指標。 收集不同來源的數據有助了解民航運行的優缺點,為改善民航安全提供基礎,鑑此,民航局已開展了建立安全風險資料庫的工作。民航局亦計劃與營運機構就安全資料的互換簽署備忘錄。考慮到安全資料的敏感性,民航局將確保所收集和互換的訊息具保密性、不具身份識別資料及不被用作紀律處分,資料只被用作查找安全關切的分析用途。 第三階段的工作將於2013年展開,民航局將就業界的安全表現進行每年的定期檢討,並繼續與業界互換安全資料,以及就安全議題與業界保持緊密溝通。 陳穎雄表示,航空運輸服務的第一項前提就是安全,航空安全作業涵蓋廣泛,而且是持續不斷的工作,飛安成效有賴監督實體與業界共同訂立正確的方向、遵守標準作業程序、嚴守工作紀律、加強人員培訓等等,故此,實施「澳門安全方案」及「安全管理體系」,是為了增進雙方內部由領導層至技術人員的飛安共識,營造良好的全體安全管理文化,共同為航空安全的健康發展前進。 出席是次講解會的業內機構包括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澳門航空有限公司、亞太航空有限公司、JetAsia Ltd.、國際商務航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及明捷澳門機場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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